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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骨科植入类耗材网采结果并切实做好网上交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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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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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药采办发〔2018〕14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等相关局委,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相关局委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等相关局委,各中(省)直医疗机构:
  按照《关于启动非血管介入及骨科植入等七类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18〕3号)要求,我省先期完成了非血管介入等六类耗材的网上阳光采购。目前,骨科植入类耗材的产品申报、资质审核、数据库建设等基础工作也已完成,现将网采结果予以公布并就后续医疗机构网上交易工作开展通知如下:
  一、分批上线并设立备选库
  因骨科植入类耗材数据量大、规格型号复杂、部分企业漏报瞒报价格信息,我省及时采取了延长公示、电话通知企业、约谈部分企业、收集兄弟省份价格并进行比对等措施,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数据信息混乱、极不规范。 鉴于此,骨科植入类耗材实行分批上线并分别设立交易库和备选库。
  (一)分批次上线。对目前审核通过的219家企业先期(第一批)上线交易,对剩余的41家企业待整改完成后再行上线,相关企业名单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资质审核结果为准。暂缓上线的企业待整改完善并通过审核后,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公布并纳入数据库,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将不再另行文件通知。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严禁线下采购未整改企业产品。
  (二)设立交易库和备选库。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标价格信息的骨科植入类耗材产品纳入交易库;没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标价格信息的骨科植入类耗材产品纳入备选库。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备选库中产品时须经本单位耗材采购委员会(领导小组)相关管理机构讨论通过,并且其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单位骨科耗材采购总金额的5%(暂定)。交易库和备选库中产品动态调整等相关政策另行制定公布。
  二、网上阳光采购结果(挂网交易目录)
  各医疗机构可登陆“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jlyycg.com.cn,以下简称“省采平台”)点击页面左上角“进入耗材系统”后凭用户名和密码查看本次骨科耗材挂网结果(挂网交易目录),本查看及后续网上交易等相关操作方法具体详见平台左下角“服务指南”栏《操作手册》。
  三、上线交易时间及采购周期
  本次骨科植入类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结果将于2018年7月15日正式执行,暂不设定采购周期。请各医疗机构及时做好议价谈判等前期准备工作。
  四、须网上交易的产品类别和机构
  截至目前,我省已全面完成了血管介入类(含冠脉介入/结构性心脏病用/周围血管介入/通用介入)、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眼科用、口腔科用、非血管介入类、神经外科、人工器官、吻合器、止血防粘连材料、修补材料及骨科植入十三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上述十三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均须通过省采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选择挂网交易目录中的产品进行网上交易。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与。
  五、其他相关要求
  各公立医疗机构的骨科植入类耗材采购价格(同一产品)不得高于本机构的历史采购最低价格及省采平台挂网交易产品中提供的最低参考价格。挂网交易目录、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及医疗机构网上交易等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公布非血管介入等六类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结果并做好网上交易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18〕11号)执行。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将重点加强对骨科耗材线下采购和备选库产品采购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要求开展网上交易的医疗机构等各方采购主体,将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16〕36号)中“第六章 监督管理及各方责任”中各项规定处理。
  附件: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样本)
 
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