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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和2018年省级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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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卫办便函〔2018〕165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积极推进“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9年国家级和2018年省级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新申报项目:2018年7月16日—9月14日。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2018年7月16日—2019年1月15日。
  3.备案项目:2018年7月16日-2019年1月31日。
  (二)2018年省级第二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018年6月26日—7月20日。
  二、项目申报、评审、公布方式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公布方式。
  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教委办发〔2018〕11号)执行,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址http://cmegsb.cma.org.cn)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要求。
  2018年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公布(http://jilincme.wsglw.net)。各单位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1份纸质版《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逐级报送至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标准和学科专业
  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为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等学科专业。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程序: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执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按政策和相关要求在网上审核后,统一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程序:各医疗卫生单位须向所属市(州)卫生计生行政职能部门报送申报表,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团体等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职能部门审核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吉林大学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项目须经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审核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3.省级网络申报时间的设定。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和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定的申报时间,灵活掌握本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时间段。
  (二)申报要求。
  1.各地区要加强重视,周密组织,强化指导与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等政策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审核及申报工作。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护理项目负责人资质可宽限到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具有本专业较高的学术水平并能参与授课活动,其当年申报的新项目不得超过2项。同时,备案项目未完成者,不得参加第二批项目申报。
  同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不可同时申报,只能申报其一。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文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中华医学会网站自行下载。
  五、联系方式
  科教处:王妮      电话:0431-88905846
  省继教办:梁丽梅  电话:0431-88969493
  地址: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南关区园东路88号吉林省医学会秘书处206房间 130061)

 

  附件: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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