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件
关于开展2018年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结业理论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卫办便函〔2018〕156号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住培指导中心:
为做好2018年省级学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与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考核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省住培指导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二、考核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核对象。
1.2013级、2014级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的省级培训基地学员。
2.通过审核合格的2015年以前入学的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完成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理论知识学习和临床实践、临床能力的训练。
2.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公共科目考核均合格。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报考条件要求。
1.省级学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如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完成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理论知识学习和临床实践能力训练,同时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公共科目考核均合格者可以参加结业考核。但应当在结业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培指导中心领取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2015年以前入学的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如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可以参加结业考核。但须将网络成绩查询页面进行打印,并签字保证其真实性,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凭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培指导中心领取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考核内容及形式
考核内容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培训专科需要掌握的医学专业理论知识。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统一命题,全省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流程
(一)考生报名。
各培训基地认真梳理本基地符合条件的考生,统一填写《吉林省2018年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报名汇总表》,并将该表报送至省住培指导中心。
(二)准考证发布。
省住培指导中心对相应人员进行审核,制作准考证并发布至各培训基地,考生到所在培训基地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为6月14日13:00-15:00,按照准考证公布地点参加考核。
(四)结业合格证书发放。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和专业理论考核均合格者将给予颁发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各培训基地在指定时间内到省住培指导中心领取合格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员到所在培训基地领取。
(五)有关要求。
1.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与安排,认真审核培训对象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2.参加考核的学员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考点要求参加结业理论考核。考核时应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交头接耳、抄袭、携带电子设备等违反考风考纪的行为,本次成绩确定无效,并通报所在培训基地及单位。
3.请各培训基地于6月8日前将考生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省住培指导中心,逾期未报送视为无相关考生。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王 妮 0431-88905846
省住培指导中心: 刘 冬 0431-85619676
(二)联系地址。
省住培指导中心:长春市同志街2222号通汇大厦1509室。
附件:2018年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报名汇总表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