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汪清县公开招聘合同制乡村医生公告
为了缓解汪清县乡村医生严重短缺的问题,根据《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17〕26号)文件,经汪清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村卫生所合同制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乡村医生4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女:40周岁及以下;男:4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点以2018年5月18日为准)。曾缴纳过养老保险人员,凭社保局缴纳证明,按缴纳年限放宽年龄。性别不限,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医疗(医士、农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学历或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最低为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熟练掌握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不符合招用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现汪清县在岗的乡村医生不得报考。
7、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合同制乡村医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7日至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红底免冠证明照片,一式二份《2018年汪清县村卫生室公开招聘合同制乡村医生报名表》。
(四)准考证发放。
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以乡村医生工作内容为主,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内容。);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与管理
此次招聘的乡村医生试用期为半年,招聘的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定额工资。其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录取后的工资为3500元/月。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医疗相关专业,熟练掌握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录取后的工资为2800元/月,两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者按取得时间调整工资至3500元/月;两年内未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者自动解聘。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wq.lss.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 汪清县人社局0433-8814855
汪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433-8814830
监督电话: 汪清县纪检委0433-8770018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汪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