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对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
为体现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结果的真实、公平、公正性,现将2017年度评价(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4月4-8日。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6号)要求,2018年3月,省卫生计生委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对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现将得分情况进行公示。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刘瑜
联系电话:0431-88904085 18686438878
附件:吉林省2017年度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得分表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