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一、实施意见是在什么背景下产生的?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速度较快。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我省人口已出现零增长,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老年人口中,患有老年慢性病、其他疾病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亦占有一定比例。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老有所医、健康养老的必要条件。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我省老龄化严峻形势,我省把医养融合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关键措施和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卫生计生部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全省已有87家养老机构具备了医疗资质,占养老机构总数的5.1%。二是医疗机构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目前,全省有20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76家乡镇卫生院及1万多个村卫生室,为城乡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开展与养老机构合作,全省有867个养老机构与各类医疗机构建立了医疗服务合作关系,占养老机构数的51%。三是基本医疗保险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实行统一医保报销标准,在医保结算政策方面,与公立医院执行统一的标准、程序和时限。但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模式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主要存在4个方面问题:一是养老机构医护人员招聘难。二是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难。三是居家养老上门医疗服务难。四是社区开展康复服务难。
因此,为推进我省医养结合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经省政府审核同意,适时下发了《吉林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必将有力推动我省科学合理地统筹卫生和养老两方面资源,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逐步实现我省老年人的健康养老。
二、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医养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第一,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推进医养融合,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可以有效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经济发展创造“二次人口红利”。第二,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老龄化社会将成为常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可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减轻家庭的养老和医疗负担,最大程度地抵消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促进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第三,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创新举措。老龄化既有挑战,也有新的发展机遇。推进医养融合,不仅仅拉动消费,更是一种投资,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具体举措,可以形成和发展医养结合的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扩大内需和就业,同时将家庭年轻的劳动力从家庭照护中解放出来,投入社会按其价值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第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实现健康中国、健康吉林,通过推进医养融合,帮助老年人改善自身的健康状况,并盘活现有的健康和养老服务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营造更加适宜老年人生活的居家和社会环境,从而实现全人口的健康老龄化。
三、医养融合发展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方面?
(一)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支持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机构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床位。
(二)提高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服务能力。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开通绿色通道。
(三)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护理院、医务室或护理站等。
(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做好对社区、居家老人的健康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计生基层网络,加强与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等养老机构的合作。
(五)积极推进老年人康复服务。各类养老机构都要配备康复设备,全面开展康复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卫生服务中的康复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可单独设置康复功能区。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
(七)探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以及兴办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健全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四、促进全省医养融合发展工作具体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一)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
(二)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政策。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做好用地规划布局。
(三)完善财政补贴扶持政策。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给予适当支持。
(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定向培养、合作培养和针对性培养政策,不断加强医养融合发展的人才保障。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的轮训机制,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五)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总结推广长春市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医疗照护保险(即长期护理保险),发挥医保基金效益,缓解失能老人护理费支出压力。
(六)强化健康养老信息支撑。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
五、医养融合发展有怎样的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两步走的发展目标,即:第一步,到2017年,实现医疗、养老资源的充分融合,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第二步,到2020年,全省老年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更加合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护理院)医疗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医养融合模式更加成熟,医疗护理水平逐步提高。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六、医养融合发展的原则是什么?
一是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设计、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统筹各部门职能,形成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和医养结合服务事业,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多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当前医疗和养老服务的实际情况,着眼医疗、养老需求及发展的趋势,科学制定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布,结合区域内老年人状况,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布局。
三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衔接,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依托城乡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服务对象信息、健康信息和服务信息共享。加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完善医疗和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功能。
七、怎样积极支持养老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大政策规划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提高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鼓励、支持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床位数100-200张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内设卫生室、医务室等卫生设施;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应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有条件的可设立医务室,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八、怎样提高医疗机构设支持养老服务能力?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鼓励医疗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医疗合作,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到2020年,各县(市)至少有一所具备老年疾病专科特色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住院陪同服务,在医疗服务中体现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九、如何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和老年健康管理中心,最大限度放宽设置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门诊部向以老年康复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方便老年人就医。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积极稳妥地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到2017年,试点市要至少建立一所兼具医疗、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到2020年,每个市(州)、县(市)至少要有1所医养结合机构。
十、如何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服务关系,优先满足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社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16年底,试点市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末,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十一、如何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
加快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建设,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养老机构提供中医药技术、专业人员等服务支撑。支持长春市、吉林市、公主岭市、乾安县、集安市等地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与养老服务相融合的医养服务新模式试点。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举办养老康复机构,探索发展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发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引导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机构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到2020年,30%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立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疗机构或与中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50%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便捷获取中医药健康服务,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大力开发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包。允许离退休中医药人员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
十二、怎样推进医养融合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各地要及时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具体方案。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融合发展。
(三)抓好试点示范。根据医养结合主要任务,长春市、通化市作为我省医养结合综合试点城市,其他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动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延伸服务的医养结合形式,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各地进展,帮助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四)加强考核督查。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