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监督、评估、统计、宣传、培训及流动人口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药具专项经费分配与监督及药具需求计划制定与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药具政策、知识宣传普及,业务指导,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