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拟定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
(二)协调医疗救助资源,落实行政主管部门调度指令;
(三)承担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服务平台建设;
(四)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系统运行与维护;
(五)承担医疗救援信息数据、资料的采集、整理与分析;
(六)承担全省从事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