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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服务中心

    

  (一)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拟定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

  (二)协调医疗救助资源,落实行政主管部门调度指令;

  (三)承担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服务平台建设;

  (四)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系统运行与维护;

  (五)承担医疗救援信息数据、资料的采集、整理与分析;

  (六)承担全省从事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