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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答复

吉卫复议字〔2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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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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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海峰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全省精准健康扶贫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基本方针,落实健康扶贫目标任务,调集优势资源,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一、多方联动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开展
  省卫生计生委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创新性的研究制定了《脱贫攻坚卫生计生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健康扶贫工作原则、任务目标、实施路径,完善了健康扶贫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了健康扶贫工作机制。一是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扶贫办、民政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66号)。明确了“三定原则”,即定责任部门,进一步落实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体责任,要求全面掌握县域内贫困人口患病情况,组织实施好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二是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民政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42号)和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民政厅、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104号)文件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结合“万名医师巡回医疗”、“大型义诊周”等活动,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医疗帮扶,集中解决县级医院疑难疾病和复杂手术,为基层居民提供“家门口”的日常诊疗服务。仅2017年,全省省、市、县、乡、村巡回医疗队共派出医生14014人次,诊疗患者209094人次。截至目前,我省已完成国家系统中建档立卡9种大病农村贫困患者的救治工作4011人,救治率达到94.44 %。救治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2537人,救治率达到82.21%。三是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和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处室与直属单位结对帮扶及督导县(市、区)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91号)和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吉林省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活动督导检查通知》(吉卫联发〔2018〕12号)通过成立健康扶贫工作办公室、委领导分工包保市州、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包保县(市、区)的模式,并组建由乡镇卫生院医生、村医、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人员成立的健康扶贫工作队,推动健康扶贫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同时调动村两委、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等基层扶贫工作力量支持参与健康扶贫。确保每乡、每村都建成一支熟悉健康扶贫政策、精通健康扶贫业务、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健康扶贫工作队伍。紧紧围绕让农村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这一目标,探索实践了符合吉林实际的健康扶贫模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建立精准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机制
  1.减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出,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是健康扶贫最为关键的环节。2016年-2017年,我省明确了“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三减免”新农合与大病保险健康扶贫核心政策,连续两年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与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累计达到90%以上,比普通参合农民高出10%。同时,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控费”措施,扩大新农合药品目录与城镇医保目录相衔接、贯通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新农合报销目录、严格控制贫困人口目录外诊疗费用(不超过10%)等。通过综合施策,贫困患者个人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由56.3%提高到75%左右。但25%的个人实际医疗费用支出对于贫困家庭来说,负担仍然较重。
  2.针对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多次听取相关部门汇报,深入到贫困户家庭调研走访,了解贫困群众看病就医与费用报销情况,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特别是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完善大病兜底保障机制,解决好因病致贫问题。既要解决好眼下问题,更要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省委省政府加快了此项工作推进力度,决定不再等待国家出台政策,先行研究出台我省政策。目前,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扶贫办、民政厅等,共同修改完善我省兜底保障政策,省财政已安排了预算,争取近期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实施。我省兜底保障政策是在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救助等保障措施基础上,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再增加一道保障线,将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慢病门诊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20%左右。
  3.此项政策出台后,受益的不仅是深度贫困地区(通榆县、汪清县)的贫困人口,而是全省7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时,省委省政府也正在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研究“脱贫攻坚期”结束后,相对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兜底保障事宜。
  三、以三级医院为主导搭建精准医疗服务平台
  吉林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五大医联体,充分发挥三级医院的主导作用,省远程医疗会诊信息化平台项目数据中心机房设在吉林省人民医院,同时,在吉林大学一院、吉林大学二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和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设立分中心,在省中心将医疗急诊急救中心系统做为一个部分接入,突发情况时医疗急诊急救中心可以利用远程会诊系统进行指挥调度和远程指导治疗;另外可同吉林省卫计委的区域卫生平台对接,把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满足国家四级平台信息共享建设。同时,探索建立电子病历共享平台、预约挂号平台和居民健康卡探口开发工作与远程医疗会诊网络系统联通,努力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效率。
  1.省财政投入1500万元,建设全省横向贯通省级5家大型三甲医院,纵向链接43家县级医院,实现互联互通,全面整合省级专家资源,为基层县医院患者提供远程医疗会诊、影像会诊(包括病理、CT、MRI、超声、心电等)服务,为基层县医院医护人员提供远程教育培训。预留出上联国家级医院、横联省级专科医院、下联乡镇卫生院的端口,为下一步延伸打基础。吉林省远程医疗会诊平台建设项目经省政府采购中心正式开标,项目系统工程建设对接工作完成,预计2018年6月初,全省远程医疗会诊所需的数据传输链路即将打通,以省级远程医疗会诊平台为依托,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医改目标的重要环节,逐步规范有序地扎实推进全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在精准医疗扶贫推进中,打破全省区域行政规划界限,将搭建成型的远程智慧医疗平台和信息技术向省内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去移动和延伸,详细设计了延伸到355个乡镇卫生院的远程会诊建设方案。追加财政投入650万元,计划在乡镇卫生院采用软视频技术建设远程会诊系统,尤其对23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陆路边境县和少数民族县优先纳入建设。2018年底系统建设完成后,乡镇卫生院同上级医院将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医学教育、远程预约和双向转诊等功能,借力互联网的连接特质,实现跨地区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合作,形成以三级医院为依托、触角伸至基层边远贫困村屯的远程网络医疗渠道,让城市大医院的优质技术和大数据资源,带动和重塑当地的医疗新生态。
  3.计划以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为依托,在四平地区开展村级远程医疗门诊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在上级医院支持下的远程家庭医生模式。充分利用三级医院在智慧医院建设及搭建精准医疗扶贫平台基础上的资源优势,发挥好扶贫攻坚主导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县乡一体化”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大政府投入,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
  1.启动实施吉林省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行动计划。从2016 年起,我省财政投入1.6亿元,用2年时间重点做两件事:一是投入11140万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前三年县域外转诊率前5位的薄弱临床专科建设,补齐县级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短板;二是投入4160万元支持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以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为核心的能力。
  2.深入推进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我省以发展医联体为抓手,以实施远程会诊为手段,推进基层首诊,畅通上下转诊。建立了政府主导的省级五大医联体、市级医联体、县级医共体、专科联盟和远程会诊体系,覆盖了全省95%的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吉卫医发〔2018〕14号),对规范医联体建设和运行、完善医联体组织构架和管理模式、促进医联体内优质资源上下贯通、强化考核确保工作实效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提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部门支持,对专家出诊、会诊、带教等给予劳务补偿”。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吉林省推进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在政府主导建设省级五大医联体的带领下,全面推进城市医联体、县域共同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目前,我省五个层级医联体涵盖全省96.34%医疗机构,45家公立三级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建立专科联盟13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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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