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吉林省献血条例(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自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献血条例》于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公布,实施15年来部分条款已不适合我省血液管理工作实际。为加强我省血液管理,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吉林省献血条例》进行前期修改,并将《吉林省献血条例》修订工作纳入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现就修订后的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6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到下列邮箱或在线交流等形式提出意见,并标明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jlsyzygc@163.com
附件:《吉林省献血条例(修订)》
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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